黔东南州审计局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

来源: 黔东南州审计局 发布时间: 2021-06-24 16:11

黔东南州审计局

2021年4月20日

一、普法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依法治国等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省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精神。

(二)宪法、民法典、党规党纪。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

(三)审计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处罚处分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

(四)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财经、行政和刑事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与审计项目相关的财政、金融、企业、政府投资、社会保障、资源环保、国有资产管理等各领域的专业法律法规。

(五)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

二、普法对象

全州审计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参与审计的人员、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及与审计事项相关人员、各单位内部审计人员等。

三、普法目标

健全普法责任制,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全州审计机关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推动全州审计机关树立法治意识,提高审计执法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结合审计项目,在审计过程中开展普法工作,促进被审计单位人员和被审计对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为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治理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依法治州贡献力量。

四、行动计划

(一)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建立健全审计法治体系为抓手,完善相关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促进依法审计。

(二)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局党组召开1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安排布置普法工作,组织2次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法律、民法典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推动领导干部自觉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制订年度学法普法计划,采取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推进学法普法活动的深入开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2021年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考试,并将参加学法用法考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见》和州年度集中宣传时间及任务安排,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深入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开展集中宣传,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四)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普法责任清单,分解细化普法责任,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利用召开审计进点会、现场审计、征求意见、督促整改等环节,向被审计单位广泛宣传与审计有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通过我局门户网站、电子屏、宣传栏等开展普法宣传,有针对性地宣传解读与审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持续开展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和参加省厅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活动。

五、责任领导  总审计师 李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