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抽调李莉等五位同志继续到州审计局 跟班学习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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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审党函〔2019〕18号
关于抽调李莉等五位同志继续到州审计局
跟班学习的函
剑河县审计局党组、岑巩县审计局党组、三穗县审计局党组、台江审计局党组、雷山县审计局党组: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继续抽调剑河县审计局李莉、岑巩县审计局周彩香、三穗县审计局龙倩、台江审计局田钧文、雷山县审计局吴顺茂等五位同志继续在州审计局跟班学习。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19年2月1日--2019年7月31日。
二、相关要求:
(一)跟班学习期间要坚守岗位,严于律己,服从州审计局的工作纪律;学习期满后,州审计局将对跟班学习期间的表现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跟班学习期间工资人事关系保持不变,福利待遇等由原工作单位解决。
特此致函
中共黔东南州审计局党组
2019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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