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法规审理和整改督察科 |
负 责 人 |
朱 江 |
工作职责 |
承担地方性审计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的起草工作和普法、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本单位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律顾问等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本局及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纠正本局及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牵头起草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组织对州审计局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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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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