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审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

来源: 黔东南州审计局 发布时间: 2021-07-30 11:43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主动公开,是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局机关采取有效形式,在职责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

第三条 下列政府信息事项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

(一)审计依据;

(二)审计机关的职责、权限和义务;

(三)机构设置、职能;

(四)审计程序;

(五)局机关廉政规定;

(六)审计工作纪律;

(七)被审计单位的权利、义务;

(八)依法应当公开的审计结果及审计整改情况;

(九)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第四条 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可以采取以下形式:

(一)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公布;

(二)通过政府公报或州政府、局门户网站公布;

(三)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布;

(四)以纸质形式公布。

第五条 以网站形式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州审计局网站上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室查阅。

   黔东南州审计局网站网址为http:// sjj.qdn.gov.cn,公共查阅室地点位于凯里市迎宾大道6号,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联系电话:0855-8223595。

第六条 局办公室负责具体承办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第七条 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八条 本规定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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