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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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8日在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州审计局局长 李昌钦
州人大常委会: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审计委员会的部署要求,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州委书记罗强同志多次听取审计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并主持召开州委常委会、州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要求被审计单位切实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周舟常务副州长多次召开州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要求主管部门履行好行业监管职责,同步建立审计整改“双台账”,落实“双责任”,实行“双销号”,整改责任单位要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一、整改工作的总体推进情况
各县市和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把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从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的高度,深刻认识审计整改的重要性、必要性,认真执行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持续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有效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
(一)细化整改方案,着力提升审计整改实效。有关整改责任县市和部门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研究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按照“五定工作法”,逐项明确整改问题内容、整改目标、整改主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搭建齐抓共管整改平台,协同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落地落实。一是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针对整改进度滞后的县市和部门,州委督查督办局联合州审计局开展审计整改专项督查,强力督促整改。二是抽调州级财政、人社、医保等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督查督办、审计等监督部门人员组成审计整改工作专班,适时召开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形成督察机构、审计机关、主管部门等协同推进整改的工作格局。三是及时将相关审计发现问题台账推送给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合力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三)强化整改督促责任,切实提高审计整改质量。一是州审计局严格按照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清单,及时跟踪整改情况,切实抓好整改推进情况的调度工作。二是州审计局及时向有关县市和部门印发了整改通知和问题清单,要求定期对照问题清单,逐一反馈整改情况。三是州审计局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各县市和相关部门实地调研、督促指导和检查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不断提高整改工作的质量。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编报不够规范,数据不够准确的问题。州财政局已认真分析查找了问题成因,在2021年总决算编报时,将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准确把握编报口径,严格审核数据来源,规范编制报表,准确反映州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二是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未及时将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结存资金缴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的问题。州医保局已对社保基金结存户资金进行了全面清查,根据资金性质区别采取划转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清退和调整账户核算等方式对结存资金进行了清理。
2.预算编报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代编预算管理仍需加强的问题。在今后的预算编制中,州财政局将强化统筹谋划,做好项目前期准备,进一步压缩代编预算规模,同时采取预算执行进度动态监控、及时收回统筹使用等方式,规范代编预算管理。
二是项目支出预算不够细化的问题。州财政局已向州级预算单位印发了《项目库绩效目标申报编制规范》,要求所有经费预算必须细化到具体项目,并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执行。
三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够规范方面。对未结合项目上年结余和实际需求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编制不精准的问题,州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严格审查预算需求的安排依据和政策支撑,切实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对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应由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国资监管及审计相关经费等预算的问题,州财政局将进一步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衔接,进一步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3.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部分支出预算下达不够及时的问题。州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督促相关主管部门提前做好资金分配安排,及时下达并拨付预算资金,尽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因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项目推进缓慢等原因,造成项目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州财政局及相关预算单位采取加快资金支出、收回结余资金等方式整改21,569.71万元,下一步将积极督促预算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持续推动问题整改。
4.预算绩效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州财政局将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目标全覆盖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编报的审查、批复,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的科学性、可比性、合理性,加强预算绩效目标动态监管,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部门预决算编报方面。一是年初预算支出未细化到具体项目或经济分类科目的问题,5家单位今后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将预算编制细化到具体项目和经济分类科目,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二是未结合实际需求和上年结转编制预算,造成超预算支出或形成结转结余的问题,3家单位采取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清缴结余资金等方式整改483.67万元。三是上年结余未编入年初预算的问题,有关单位今后将强化部门预算管理,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预算。四是由于会计核算不规范或以预估数编制决算等,造成决算编报不准确的问题,3家单位采取清理核查、调整账务的方式进行了整改。
2.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方面。一是因未明确具体项目或项目推进缓慢等造成项目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3家单位采取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清缴结余资金等方式整改1,049.91万元。二是存量资金未及时盘活的问题,有关单位已制定用款计划,拟通过加快资金支出的方式进行整改。
3.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和严格财经纪律方面。一是超预算列支车辆运行维护费的问题,有关单位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不断强化预算管理,厉行节约,严控公务用车支出规模。二是扩大专项资金支出范围,用于公用经费支出的问题,有关单位已通过调整账目进行整改。三是虚列支出的问题,有关单位已追回违规支出资金,涉及现金管理混乱以及挪用资金等方面的违法违纪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调查和处理中。
4.预算管理方面。一是政府采购方面,对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有关单位通过严格执行采购备案程序、及时签订采购合同、规范采购验收工作等方式加强采购管理。二是资产管理方面,对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资产划转不到位,已置换资产未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的问题,有关单位已完善固定资产划转手续,并规范了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对购建固定资产未入账或重复入账,造成账实不符的问题,2家单位组织了资产清查,并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手续。三是财务管理方面,对会计核算不准确和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有关单位已按要求建立健全公车管理台账,开展账务清查,采取调整账目等方式规范单位财务核算。
(三)重点专项资金和民生领域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医保政策未落实到位的问题。一是对部分企业、单位或人员未获得或少获得基本医疗保险费减免的问题,有关单位已向应获得基本医疗保险费减免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支付减免费用78.96万元。二是对应获得未获得缴费资助的问题,4个县通过全面核查,已兑现应享受医保缴费资助的残疾人、低保和特困等人员缴费资助72.39万元。
(2)关于医保基金统筹支付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取诊疗和材料费导致多支付医保基金的问题,14个县市和州医保局已追回违规支付资金909.32万元。二是对套取医保基金的问题,14个县市和州医保局已追回被套取的资金268.64万元,并约谈责任人7人。
(3)关于违规收支的问题。收入方面,对少缴欠缴医疗保险费的问题,有关单位已追缴少缴的医保费用57.27万元;对结存医保基金未及时上交州级社保财政专户的问题,有关县市和部门已将结余资金15,770.23万元上缴州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对乡镇医保缴费执收单位未及时上交缴费收入,长期个人保管的问题,有关县完善了制度管理,对涉及违纪违法的问题相关部门已立案调查。支出方面,对挤占挪用医保基金的问题,3个县已归还原渠道资金525.61万元,并约谈责任人6人、记过处分责任人1人;对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把关不严,违规支付超保内目录等非基金承担费用的问题,3个县和有关单位已追回违规支付的资金356.27万元。
2.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政策执行方面。对重度残疾人、低保人员等重点人群未及时足额获得补助的问题,有关县市和部门已将补助资金50.1万元拨入州级财政社保基金专户,并计入上述重点人群个人账户;对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和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问题,有关单位已清退收回养老金573.98万元。
二是基金收支管理方面。对违规少缴保费的问题,有关单位已补缴养老保险金167.39万元;对企业应获未获保费减免的问题,有关责任主体采取抵减保费或服务费、直接退还等方式整改299.72万元;对部分社保基金收支户中存放的养老保险基金未按优惠利率计息的问题,州县两级社保经办机构已向社保基金开户银行追回优惠利率补计利息321.29万元;对违规将养老保险基金用于补充其他社会保障资金的问题,州本级和2个县已归还原渠道资金542.38万元。
3.2个县和4个省级极贫乡镇脱贫攻坚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对违规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脱贫攻坚子基金等用于非扶贫领域支出的问题,2个县和3个极贫乡镇已归还原渠道资金8,570.1万元,上缴所获利息收入7.45万元;对未达计划工作量的项目仍按计划工作量计量并付款,造成多支付项目款的问题,有关单位已追回288万元,下一步将通过催收和法律手段等方式加大整改力度。
二是项目绩效管理方面。对因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结余资金未及时安排等,造成脱贫攻坚资金闲置的问题,3个极贫乡镇采取调整项目、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的方式整改3,779.13万元;对脱贫攻坚子基金投资收益和土地流转收益未能及时收回的问题,2个极贫乡镇通过收回投资收益、抵扣债务的方式整改2,589.45万元;对个别已建成的冷库项目长期闲置,部分养殖项目因管理不善、存活率低等未达到预期效果的问题,2个极贫乡镇采取优化实施方案、规范项目管理等措施提高项目使用效益;对扶贫项目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3个极贫乡镇补充签订协议,建立完善利益联接机制,并兑现分红290.14万元。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审计方面。
关于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资金分配不够精准、下达支付不及时、扩大范围支出等违规支出问题,有关县市和部门已通过重新分配、收回资金、加快拨付等方式进行整改。
2.灾后重建资金审计方面。
一是因未落实具体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等,灾后重建专项资金未及时分配或使用的问题。13个县市和2家州直单位采取编制资金使用方案、分配下达资金或加快资金支出、收回资金等方式进行整改。二是灾后重建专项资金使用不够精准,扩大范围支出、因灾受损救助资金未及时补助到位的问题,2个县和1家州直单位归还原渠道资金39.32万元,1个县兑付因灾受损救助资金7.79万元。三是灾害防治项目逾期未完工的问题,涉及3个县的5个工程项目已全部完工。
3.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审计方面。
关于少报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未按规定制定清偿措施和清偿计划的问题,有关县市通过核实拖欠账款,进一步完善了清欠台账,制定了清偿计划,明确资金来源和清偿措施,并偿还欠款3,677.56万元。
4.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审计方面。
一是关于将公益性岗位个人扣缴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违规用于财政应补助的医疗保险的问题,有关县市已归还原渠道资金1,448.85万元。二是关于援企稳岗就业补助发放不及时,落实补贴政策不精准的问题,4个县兑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创业贷款贴息、岗位补贴等就业补助资金879.69万元,1个县兑付应返还失业保险费6.68万元,并收回超额返还13家企业的失业保险费33.33万元,2个县追回虚报冒领的自主创业补贴和创业场所租赁补贴3万元。三是关于职业培训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1个县兑付贫困学员生活补助68.26万元,并拨付7家职业培训机构培训补贴55.21万元。
5.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政策落实审计方面。
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社会保险待遇衔接不到位,已搬迁进城的农村低保户未及时转为城市低保享受待遇的问题,2个县市强化宣传动员,积极引导相关人员转续到城市低保并享受待遇。
三、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立行立改的同时,有关县市和部门的部分问题因涉及体制机制改革、客观环境变化及历史遗留等原因,整改工作仍在持续推进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涉及中长期改革的事项,需要通过深化改革逐步解决。如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等问题,需要协调各级各部门,统筹推进有关改革。
二是涉及情况较复杂或程序较多的事项,需要一定的时间完成整改。如项目预算执行率低、制定定额标准体系等问题,受项目手续办理、设备安装调试、审批程序等影响耗时较长。
三是涉及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成因复杂,涉及面宽,整改需要结合实际分类处理。如个别单位账实不符,清理难度大;涉及的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挤占挪用、违规支出款项等问题,由于基层财力薄弱或责任主体资金困难等,需分阶段逐步归还。
对以上问题,有关县市和部门对后续整改均作出了计划安排。州审计局将继续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严格督促责任单位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一是持续跟踪督促,全力推动问题整改。强化问题整改督促力度,压紧压实整改责任,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跟踪机制,严格落实整改销号,确保真整改,改到位。二是推动源头治理,提升整改实效。加强对整改责任单位的服务指导,要求坚持做到举一反三,认真对审计查出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屡审屡犯问题的研究分析,并结合自身实际,完善长效管控机制,做到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深化改革。三是强化审计结果运用,“精准”推进整改。完善整改协调机制,强化联合督查督办,形成更大整改合力,同时进一步推动行业主管部门落实整改指导监管责任,助推审计整改取得实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以及州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更加自觉的接受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坚持新发展理念,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开创黔东南州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