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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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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版)

——20231219日在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州审计局局长李昌钦

州人大常委会: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专门召开州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听取审计情况汇报,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依法接受审计监督,不折不扣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深入贯彻中央、省、州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认真落实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严格执行审计整改各项规定,全力以赴抓好问题整改。有关县(市)、部门和单位按要求报送了整改结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一)齐抓共管,审计整改责任压得更实。一是州政府召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交办会,强调要把“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全面不放过、问题不销号不放过”作为铁纪律、硬要求,始终紧盯时间节点和整改要求抓整改。二是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强调要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促进提升审计整改工作成效。三是州人大财经委召开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座谈会,积极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二)周密部署,审计整改组织更加有力。一是州政府采取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成立综合协调专班等方式,形成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强大合力,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各级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抓好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党组会、专题会、作出批示等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定期研究解决困难问题,切实推动整改落到实处。三是州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及时向16个县市、15家州级预算单位、7家国有企业印发了整改督促函和问题清单,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实行“对账销号”。

(三)优化审计整改机制,审计整改质量明显提升。一是严格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各项规定,持续强化人大监督和主管部门督促管理,进一步压实相关单位审计整改责任。二是抽调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纪检监察、审计等成立审计整改联合组,严把问题整改销号关,确保真改实改,完整合规。三是州审计局严格按照《贵州省审计机关审计查出问题分类整改实施暂行办法》和《贵州省审计厅关于规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审核认定的通知》,严格实行整改分类,落实整改结果“三级复核”,加大整改指导,跟踪督促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落实。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022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了州级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重点专项资金和重点投资项目、国有资产等5个方面共376个问题,截至202311月底,要求立行立改的225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97个,要求分阶段整改的10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64个,要求持续整改的3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9个,审计署无整改要求但需要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的问题13个,已完成3个,其余10个相关单位积极采纳审计建议,正在研究解决。有关县(市)、部门和单位通过上缴国库、归还原资金渠道、调账等整改问题金额31.81亿元,制定完善相关制度71项,追责问责或约谈责122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财政资源统筹还需加强问题。非税收入方面,州财政局已印发通知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并对已坐支的非税收入使用情况进行清查,督促1家单位上缴非税收入39.7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面,州财政局正在开展州属国有企业清理摸排工作,拟将所有州属国有企业纳入2024年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范围。结转结余资金方面,州财政局已全额收回企业军转干解困专项结余资金61.41万元。

2.关于预算分配及支出不够规范高效问题。代编预算安排不规范的问题,州财政局已将未分配下达资金收回本级统筹安排。二是对资金分配与实际不相符的问题,州财政局已督促预算单位合理测算资金需求,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三是对州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被挪用的问题,有关企业已通过归还原资金渠道200万元完成整改。四是对部分资金下达拨付不及时的问题,州财政局已督促预算单位做好项目谋划和资金分配方案编制,下一步将健全相关制度,加快专项资金下达。

3.关于资金使用效益欠佳、绩效目标设定不合理、绩效公开不够完整规范等绩效管理方面问题。州财政局通过强化业务指导和审核、开展业务培训、督促规范编制绩效目标、完善绩效自评公开内容、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等方式,不断提高绩效管理质量和成效。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决算编报不够科学、准确问题。对未结合上年结余及实际需求等编制年度支出预算的问题,有关单位通过明确要求、修改完善制度等方式加强了项目预算申报、使用管理。对未将非财政拨款资金纳入决算编报范围、未据实核算经济业务或编制部门决算等问题,2家单位采取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或调整财务人员岗位等方式强化会计基础工作。

2.于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问题。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的问题,有关单位已全额上缴56.20万元。对往来款项、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长期未清理的问题,有关单位成立清理小组开展清理工作,已清理并上交财政83.42万元。

3.关于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不够规范问题。对应撤销未撤销银行账户的问题,有关单位2个账户因尚欠贷款暂未能销户,1个账户正在办理销户手续。对2021年政府财务报告编报不准确,且未严格按规定科目进行会计核算的问题,有关单位已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夯实财务基础工作。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对产业项目资产管理粗放的问题。有关县已将漏记72项资产2350.64万元录入资产系统;有关县按规定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进行减免后,收取租金226.79万元,剩余应收未收的经营性租金已延缓缴租,预计于2024年底前缴清;2个县对未按约定收回债权投入到期本金的项目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和评估,并实行分类处置,84个项目通过续签协议、按程序报损核销等方式整改2942.18万元,完善相关制度4项,4个项目正在通过司法途径追回债权投入资本金。

2)关于产业帮扶项目资产和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单位或国有企业将产业帮扶资金用于非产业帮扶支出的问题,2个县已通过清收、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方式整改2441.11万元。二是针对企业为套取项目资金,支付编制虚假资料报酬的问题,有关单位已全额收回资金损失60.64万元;对审核不严,造成超付土地流转费、项目工程款815.87万元的问题,有关单位已追回615.87万元。三是对于因项目或资金入股监管不到位,项目由个人挂靠中标公司承接建设、以债权或股权入股企业未办理抵押等问题,有关县已强化项目管理,并完善了23个项目资产抵押手续。

2.东西部协作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已完工项目结余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的问题,州本级和2个县(市)已通过重新安排、加快支出等方式完成整改171.01万元。二是因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推进缓慢等,未按时开工、完工或未及时组织项目验收等问题,5个县加强工作调度、督促项目实施,已推动19个项目开工或完工、8个项目完成验收。

3.“三医联动改革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定点医疗机构采购同类非集中带量中选药品或高价可替代药品、公立医院违规线下采购等问题,相关医疗机构通过建立药品采购与考核挂钩机制、定期通报采购情况、强化业务培训等方式规范和促进药品耗材集采工作,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二是对公立医院设备采购预算论证不充分,设备进销价差大,个别供应商对医院依存度高等问题,有关公立医院完善了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人员组织架构,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并制定相关制度4项。

4.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新建项目未按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问题,有关单位已按规定存储新建项目保障金571.40万元;对新建项目未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的问题,有关县已按规定开设账户。二是对未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未落实农民工实名制或建立用工管理台账等问题,有关施工企业已督促施工单位签订用工合同,规范用工管理。

(四)重点专项资金和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在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审计方面。一是对应拨未拨学前教育机构保教费、取暖费1418.11万元的问题,有关县已拨付1216.62万元,下一步将加强资金调度,保障保教费、取暖费足额支付。二是对9个乡镇向不符合条件的民办幼儿园提供学前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的问题,有关县经整顿后,已将17所符合条件的民办幼儿园纳入补助范围,并停止发放不符合条件的16所民办幼儿园补助。三是79所公办幼儿园违规在春季学期收取取暖费及多收或少收保教费的问题,有关县已进一步明确收费标准,并督促相关单位加强收费监管,清退多收费用。四是未按实施方案完成8所幼儿园建设任务导致未能如期提供公办学位,造成区域性幼儿入公办园难的问题,有关县积极争取建设补助资金,加大公办幼儿园资源供给,目前已落实1所幼儿园专项建设资金;对33所无证幼儿园仍在办园,其中个别无证园存在消防等安全隐患的问题,有关县已制定无证园专项整治方案,正在按一园一方案推进相关整治工作。五是对已建成的10所农村公办幼儿园被闲置或占用的问题,有关单位建立健全了资产盘活工作机制,拟结合实际对闲置资产进行分类处置;对3所幼儿园已投入使用两年,仍未申请或未通过消防验收的问题,有关单位已加快完善幼儿园设施配套和验收资料,正在组织推进消防验收。

    2.在基本医疗保险专项审计调查方面。一是关于部分基金政策落实有差距问题。对已脱贫人口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问题,67人已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对部分特殊困难群众未获、少获参保缴费资助、医疗救助的问题,已退还多收取的参保缴费资助44.09万元,足额补发医疗救助906.41万元。二是关于基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对未及时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拨付至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的问题,州财政局已按规定将194.52万元拨入财政社保专户管理;对未及时上缴2021年度低保等重点人群参保财政资助资金的问题,6个县已上划参保资助资金3610.06万元;对超出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同类药品最高销售价格报销药品,加重医保基金和患者负担的问题,有关单位已向医疗机构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药品采购要求。三是关于骗取医保基金等问题。对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虚增耗材费用骗取医保基金、超标准或重复项目收费等导致多结算医保基金的问题,有关单位已全额追回医保基金253.21万元;对定点医疗机构未按患者实际药品用量收费,导致多收患者费用的问题,有关医疗机构已清退上缴财政1284.85万元,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3项。

3.在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方面。

1关于部分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未达预期目标问题。一是对未完成2021年度棚改目标和重大项目投资任务,且因此产生超期过渡费的问题,有关县(市)通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已新增完成566户棚户区改造建设;对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背街小巷改造项目因未按实施方案或擅自调减批复建设内容导致项目未达到城市更新改造目标问题,有关县(市)已重新优化设计方案并完成项目改造。二是对于因资金保障不到位或建设手续不完善,10个教育、医疗配套设施项目未能按期开工或完工甚至停工的问题,有关县(市)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强化项目管理、完善手续等方式,促进4个项目完工、2个项目开工或复工。

2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够严格问题。对未按标准测算导致多支付征地补偿款和奖励款及因工作人员失职,拆迁户重复享受补偿政策等问题,有关县(市)已处理处分相关责任人12人。

3关于部分项目建设运营环节不规范问题。一是229个项目未取得立项批复或用地审批等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问题,3个项目已取得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1个项目已通过消防验收,其余项目手续正在完善中对项目先施工后招标的问题,有关县(市)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并对检查中发现违反招投标法的2个项目进行移送调查或作出行政处罚。二是1个项目因采取边征拆、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边完善前期手续导致项目停工,305.92万元国有资金存在损失风险的问题,有关单位经协商不予支付临时施工费,挽回损失255.11万元;2个项目因超付工程款或建设手续不完善等推进缓慢,导致建设融资成本增加3576.56万元的问题,1个项目施工方已承诺承担超付工程款产生的融资成本,1个项目已完善相关手续,正在与银行金融机构协商作降息或免息处理;对因审核把关不严,多计工程投资334.73万元的问题,已据实调减决算投资260.53万元。

(五)国有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在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方面

1关于会计信息不实问题。一是1家企业及下属公司财务报表合并不完整或将2家没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纳入合并编报范围的问题,有关企业已将3家实际控制企业纳入报表合并编报范围,2家企业因已形成实际控制权仍继续纳入编报范围二是针对因账务处理不规范等多计资产、负债或少计收入和费用、多计收入等问题,两家企业通过调整账务整改共计4036.23万元。

2关于财务和资产管理仍需规范问题。一是对企业部分子公司应缴未缴城镇垃圾处理费等非税收入、下属公司未及时开具账单导致未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等问题,有关企业已上缴非税收入1147.15万元,涉及的下属公司已开具账单并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118.81万元。二是针对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2家企业及下属公司已将投入使用的34个项目及购入资产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其中1家企业清收其下属公司资产出租收入41.21万元。

(3)关于内部监督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问题。一是对未按规定将5家子公司资产负债率纳入考核指标的问题,有关企业已将相关内容纳入考核。二是对分公司负责人违规开办民营企业,并向所管理的国有公司销售货物的问题,有关企业已督促2家分公司负责人转让所开办的民营企业股份。

2.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方面。一是账实不符的问题,3家单位通过调整账务将新购固定资产11.52万元纳入资产管理,未入账或权属不清的5辆车已按程序完善了移交或报废手续。二是对未掌握资产台账中18975.47平方米共28房产及2527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现状的问题,有关单位已通过全面摸底核实掌握了资产情况。

三、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从整改情况看,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还有28个尚未整改到位,其中:部门预算执行方面4个、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方面1个、重点专项资金和重点投资方面22个、国有资产管理方面1个。针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当前在整改工作中,除一些受客观条件制约难以整改外,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审计整改贯通协作机制还不够健全,整改力度有待加大。二是审计发现的问题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机制并逐步解决,加之部分制度未能严格执行,导致部分问题仍屡审屡犯。三是落实整改责任还不够到位。由于部分县审计整改工作部署不够有力,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整改推进缓慢,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落实。

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有关县(市)、部门和单位对后续整改工作作出了安排:一是强化系统施治。加强系统梳理,注重分析研究,根据问题类型结合实际,切实优化整改方案,并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推动标本兼治。二是强化督促检查。通过督促全面整改、重点督办、日常调度等方式,进一步扎实开展审计整改督促督查和考核检查,推动问题及时解决。三是深化贯通协同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人大监督等贯通协同,推动各类监督同向发力,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改监督质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持续发力做好审计监督“下半篇文章”,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黔东南实践新篇章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