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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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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日在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州审计局副局长尹旭东

州人大常委会: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工作,2024年8月18日州委审计委员会审议了2023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报告,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要组织人员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到位。2024年8月27日,黔东南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要求有关单位做好审计整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州委审计委员会安排部署和州人大审议意见,州审计局按照整改要求对2023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查出问题进行跟踪调度督促,各被审计单位认真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有关县(市)、部门和单位按要求报送了整改结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一)齐抓共管,审计整改工作安排更加高效。一是“高位推动”抓整改,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州人大常委会将“扎实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促检查工作”纳入“一年三问”工作内容,对2023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指出的重要问题整改进行跟踪督办。二是“巡审联动”抓整改,州委巡察办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作为政治巡察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做好审计整改。三是“量化考核”抓整改,组织部门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党建工作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按期向州委党建办提交了半年评估报告和考核情况。四是“纪检督查”抓整改,纪检监察部门强化审计移送线索核查及审计要情专报涉及重要领域全面督查,今年共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事项25项,转办审计要情专报2份,大力推动移送线索查处及问题整改。

(二)压实责任,审计整改压力传导更加有力。严格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各项规定,持续压实相关单位的整改责任。一是压实被审计单位的直接责任,州委审计委员会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各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明确整改目标和任务,确定整改时限,责任到人,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抓牢抓实审计整改。二是州委审计办、州审计局认真落实督促指导责任,由分管领导带队到各县(市)和州直相关单位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进行督促指导,与被审计单位一起研究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背后体制机制障碍,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和办法。三是主管部门强化监督管理责任,州直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对主管领域的审计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加强日常调度,指导和推动被审计单位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三)动态清零,审计整改措施更加扎实有力。认真开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动态清零”专项行动,对审计查出尚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督促相关单位积极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深入分析问题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整改。一是向37个整改责任单位分别下发整改工作提示,要求对审计查出问题逐一明确整改目标,细化实化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二是严格落实三级审核机制,按照《贵州省审计厅关于规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审核认定的通知》规定,州审计局对未整改完成的353个存量问题进行整改结果审核认定,认真研究问题定性、问题描述及处理意见,有针对性地对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制定提出具体的、可操作的审核意见和指导建议,有效督促审计整改落实。三是成立由州审计局、州财政局、州乡村振兴局、州自然资源局等州直行业主管部门组成的审计整改会审组,严把整改结果审核认定,落实“见物见人见账”要求,对整改结果进行审核把关,采取查阅整改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确认整改效果,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放过,坚决防止纸面整改、虚假整改,做到整改结果审核可倒查、可追溯、经得起检验,确保整改实效。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023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反映了州县财政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民生保障和改善等5个方面共316个问题,截至2023年11月底,要求立行立改的15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43个,整改率为94.7%,要求分阶段整改的12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74个,整改率为60.16%,要求持续整改的4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5个,整改率59.52%,未完成整改问题已制定了整改措施和计划。有关县(市)、部门和单位通过上缴国库、归还原资金渠道、拨付资金、兑现补助资金、调账等整改问题金额27680万元,制定完善相关制度17项,追责问责或约谈责任人35人。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州级财政管理方面。对财政资源统筹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州财政局印发通知要求更加规范完整编制2025年预算,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同时对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等州直部门2024年全部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对专项资金下达不及时问题,州政府办印发了《黔东南州州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黔东南府办发〔2024〕2号),明确了州级财政专项资金资金下达时限和报审程序,州财政局将6笔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4629万元下达至项目单位。对未按实际用款单位下达预算问题,州财政局督促相关部门加快2个项目推进,完成资金拨付497.7万元。对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传统村落专项资金8000万元拨入国有企业监管账户问题,州财政局督促相关部门将调入其他账户的资金归还至监管账户。

2.县级财政管理方面。对应收未收、应缴未缴非税收入问题,2个县相关单位收缴了非税收入1013.82万元。对未盘活存量资金问题,有关县将查出的沉淀资金108.84万元全部上缴国库。对超预算调入资金和无预算补充及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问题,涉及的县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完善了手续。对违规出借财政资金3670万元问题,有关县相关单位与民营企业签订实物资产回购协议,从回购款中抵扣出借资金。对挪用定向捐赠款和专项资金问题,相关县原渠道归还资金2033万元。对违规借用乡镇征地补偿款、村级公益林补偿金等资金2953.21万元问题,涉及的县制定了分期还款计划,拟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资金归还。对1家国企未按要求使用化债资金,导致4421万元债务逾期问题,该县国资公司已筹集资金偿还到期本金4421万元。对专项债券资金984.68万元沉淀在部门单位未发挥作用问题,相关部门将资金拨付给了施工企业。对未及时分配下达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9847.79万元问题,2个县财政已下达资金4277万元,并收回不需实施或暂时实施不了的项目资金统筹使用。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决算管理基础工作方面。对未根据实际资金需要安排和调整预算的问题,有关单位加强对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强化人员经费预算和项目资金申报及指标动态管理,避免资金结余过大。对会计核算不规范导致决算报表水电费等科目数据不准确问题,相关单位改变相关费用缴交方式并调整了账务。

2.财政财务管理方面。对暂存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的问题,有关单位已核销暂存款7.47万元。对违规向下级政府部门和单位下达和拨付转移支付资金750万元问题,有关单位已加强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对违规拆借使用专项资金70.79万元的问题,有关单位已原渠道归还资金,并调整了账务。

3.执行过紧日子要求方面。对未经审批进行商务接待、超陪餐人数接待和无公函接待的问题,有关单位已进行排查纠治,完善制度,优化审批流程。对违规开支加班误餐补助及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的问题,有关单位已收回违规开支金额,并修改完善了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三)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基础教育建设项目方面。对项目推进缓慢问题,相关县(市)已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当前24个项目已完工15个,正在加快推进9个。对拖欠工程款费9070.28万元及未足额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问题,有关单位已筹集资金支付工程款费7013.82万元,并督促施工企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缴存工资保障金。对资金使用率低问题,有关县强化财政库款管理,加大对教育领域的投入。对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及招投标、采购手续等违规问题,有关单位对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和通报批评,按程序完善相关手续。

2.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方面。对未及时拨付资金和拖欠工程款费的问题,有关县已拨付资金760.41万元,兑付拖欠资金4065.45万元。对扩大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开支范围的问题,有关县已使用行政运行经费归还挪用资金22.63万元。对项目绩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有关单位已对绩效评价人员及业务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加快项目实施,强化绩效管理。对高标准农田项目覆盖区土地存在撂荒、“非农化”“非粮化”的问题,有关县督促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进一步强化对已建成高标准农田的管理,开展排查和宣传。对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有关县编制了项目规划和建立了项目库,对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进行预防提醒谈话,要求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确需调整的按原渠道报批后,强化已建成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

(四)民生保障和改善、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协作帮扶资金审计方面。对以前年度结转结余2707.27万元资金未按要求使用的问题,相关县加快项目建设,及时对完工项目进行验收和办理结算,促进资金拨付1898.61万元,推动项目实施22个,收回结余资金381万元。对协作资金专户利息未按规定缴入国库的问题,有关县已上缴利息41.49万元。对协作资金131.23万元被企业占用问题,有关县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采取诉讼追缴资金,已追回31.56万元。对协作帮扶项目应分红未分红、应收未收租金、未支付土地林地流转金、项目失败等问题,相关县已兑现分红253.27万元,已收缴到租金、承包费106.72万元,支付了土地林地流转金58.54万元,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党内严重警告1人,提醒谈话3人。

2.民生保障和改善审计方面。对1个县未及时兑现卫生计生领域民生保障资金3206.15万元的问题,该县财政强化库款保障,完成资金拨付2689.42万元。对未按规定配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县级配套资金200.41万元的问题,2023年9月上划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县级缴费补贴资金96.62万元。对未足额发放城乡低保资金的问题,有关县补发低保待遇55.51万元。对1个县未按规定计提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问题,该县已计提资金417.64万元,并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对未按规定为210名被征地农民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的问题,已动员80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2914名被征地农民应享受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的问题,该县已兑现了补助资金497.22万元。

(五)国有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方面

(1)关于会计信息不实问题。对2户企业通过虚假内部交易、虚假业务方式虚增业务收入971.64万元的问题,2家企业强化对下属公司管理和考核,对虚增收入调整账务。对1户企业违规开展“空转”“走单”贸易,虚增营业收入5311.41万元的问题,该企业制定了制度,规范贸易流程。对1户企业推迟确认收入1814.17万元的问题,该企业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规制度,并对企业所得税进行清算清缴、更正申报。对2户企业通过提前确认收入方式虚增主营业务收入9822.91万元的问题,2户企业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学习,要求严格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对1户企业少计收入12.38万元的问题,该企业确认了收入,调整了账务。对1户企业提前结转成本8254万元的问题,该企业加快项目进度,及时交房,并按规定确认成本。对1户企业推迟确认成本1792.75万元的问题,该企业强化对财务人员的培训,要求严格按规定确认成本。对2户企业少列成本费用或违规冲减费用609.04万元的问题,有关企业调整了账务。

(2)关于国有资产资金管理薄弱问题。对资产未纳入管理问题,有关企业已将相关资产纳入管理。对1家企业被征收房屋还建未落实问题,该企业与相关方签订了还建协议。对1户企业违规改变基金用途1593万元,且借给民营企业逾期未收回资金155.77万元存在损失风险的问题,该企业已通过司法途径进行催收。对1户企业下属公司出纳公款私存,长期滞留应缴收入8.96万元的问题,该企业将出纳调离出纳岗位,公司纪委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对1户企业房屋租金收益131.36万元长期应收未收的问题,该企业组成催收小组下发催收函、律师函,启动司法程序。对1户企业应收未收承包经营费及商品货款70.38万元的问题,该企业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3)关于经营风险较高问题。对1户企业违规开展16294.16万元融资性贸易,存在资金损失风险720.36万元问题,该企业已停止涉及融资性贸易的业务,责成相关部门负责催收货款。对1户企业在未取得资质情况下盲目投资,造成国有资金损失88.37万元的问题,该企业对2名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并对库存商品进行处理。

2.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方面。对基础性管理工作薄弱的问题,1家单位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将盘盈和新增的资产补登记,1家单位对土地资产和门面不动产权证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入账,对接有关部门办理管理用房资产权属登记。对违规出借资产的问题,有关单位将在协议到期后予以收回。

三、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

从整改情况看,整改质效还不够高,通过审计整改提高治理能力转化不够。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还有8个尚未整改到位,其中:东西部协作方面5个、国有资产管理方面3个。分阶段整改问题已逾期还未完成整改问题有15个,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和持续整改的问题,由于金额大和体制机制不健全一时难以整改,如:财政库款保障不足、资金无法拨付,国有企业经营困难,协作项目效益低下等问题。整改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和贯通协作机制还不够健全。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需进一步巩固深化,贯通效率有待提高、力度有待加大。二是落实审计整改责任还不到位。整改压力传导存在逐层衰减现象,整改责任落实还存在偏差,部分单位整改主动意识不强,被动整改,不督不动。三是审计查出问题涉及面广,综合性、复杂性交织,整改难度大,当前宏观经济较弱,在财政收支紧平衡状态下,涉及资金问题情况尤为复杂,全面整改需要深化改革持续推进。

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有关县(市)、部门和单位对后续整改工作作出了安排:一是分类施策、细化方案。按照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工作要求,对不同类型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讲究方法、分类施策,坚持“一题一策”,研判问题症结,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推动问题应改尽改、真改实改。二是强化考核、见行见效。组织、纪委、审计等监督部门实时调度,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考核制度,强化评价考核,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走深走实。三是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加大对相关主管责任单位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单位的统筹协调,督促被审计单位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机制,对有关单位制定的整改目标、整改措施以及整改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给予纠正,创新督导方法,全面提高审计整改成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一体推进审计揭示问题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黔东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