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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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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820日在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州审计局副局长刘宗明

州人大常委会: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州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州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以产业发展和深化改革为主抓手持续推进经济社会向上向好发展,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从审计情况看,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财政收支预算完成较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用好国家存量政策和一揽子增量政策以及省加力措施,全州积极争资争项,向上争取专项债、超长期国债、转移支付资金,全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432.44亿元,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2.4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2.27亿元,获得超长期特别国债9.01亿元。2024年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0.42亿元,为年初预算79.57亿元的101.1%,增收3.18亿元,增长4.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27.26亿元,增支35.16亿元,增长7.1%。

——重大项目扎实有序推进,债务风险化解取得新进展。水利、交通、养老、产业投资等重大项目建设提质增效。宣威水库、黎平水口风电场等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剑黎高速建成通车,锦屏青山界农业光伏电站等18个重大项目建成投产。稳妥化解存量债务,用足国家化债政策,统筹安排资金促发展和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有效缓释融资平台债务风险。

——民生支出保持较快增长,民生事业实现新提升。2024年全州教育、社保等九大类民生支出398.49亿元,较上年增支28.71亿元,增长7.9%。实施中小学及幼儿园项目建设学校469所、新增学位1.39万个。落实2024年度各级各类学生资助资金12.02亿元、受助学生201.19万人次。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分别提高6%、1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增长9.79%。全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州县乡三级急诊急救体系建设实现全覆盖。通过“水改”“电改”加快夯实农村消防安全基础。

——齐抓共管的审计整改格局得到巩固,整改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要求,高位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州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指出的重要问题整改进行跟踪督办。各级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推动整改落到实处,州审计局建立健全整改台账,强化跟踪督导,开展审计发现问题动态清零专项行动。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州审计局对州级财政和雷山县财政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关注了财政资源统筹、财政支出政策落实、财政运行风险等情况。

(一)州级财政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资源统筹有待加强。一是2家州级预算单位和1家州属国企共计400.72万元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二是未及时收回部门实有存量资金189.74万元。三是收回部门存量资金4.51亿元未安排使用。

2.预决算管理还不够规范。一是2家有稳定性、延续性收入的单位未编制非税收入预算,1家单位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以及对应的支出未纳入预算管理。二是12家预算单位在项目支出中编报基本支出467.40万元。三是部分单位未严格按照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支费用670.73万元。

3.预算执行不严。州级重大项目前期经费2000万元未及时分配下达,预算年度资金支付率仅为61.39%。二是1家预算单位未通过财政部门办理下达县(市)地质灾害监测经费转移支付资金190.62万元,22家预算单位未通过电子卖场采购货物272.93万元。三是项目谋划和推进不力,2个环保项目中央生态资金3596.5万元未能使用,及时发挥效益。

 4.绩效目标设定不合理、项目推进缓慢。抽查发现下达的1500万元“桥头堡”资金与设定的绩效目标不匹配,1个医院项目建设超期15个月未完工投入运营,以及1个县级人民法院审判庭逾期11年未建成,至今未投入使用。

(二)县级财政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收入征缴工作有待加强。一是以重复收取景区特许经营权费等方式重复组织财政收入。二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应缴未缴、应收未收非税收入158.6万元。

2.财政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一是挤占工资保证金340万元,用于支付贷款利息。二是学前教育机构经费保障不到位,未及时拨付2022——2023年保育费562.45万元。三是落实农村义务教育营养餐政策不到位,收回结余资金438.99万元未继续用于营养改善计划。四是未按规定返还已终止项目履约保证金300万元。

二、州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对州商务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主要是涉及的酒店资产出租收入400.42万元未上缴财政,也未纳入本单位账户管理,长期账外核算。

(二)预算执行不严及编制不精准。主要是挤占专项经费8.47万元用于职工驻村补贴等支出,列支公务接待费未附相应接待清单,超标准发放三区人才补助14.4万元,超进度支付工程款602.17万元,未按实际资金需求编制专项资金预算,导致216.6万元资金在预算年度无法执行。

三、重大项目建设审计情况

重点对州民政局及镇远、三穗、榕江、麻江、台江、剑河、天柱等7个县2021年以来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养老领域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准备不充分,资金未发挥效益。一是州级未及时出台相关补助办法导致养老服务试点项目未实施,专项资金200万元超过15个月未发挥效益。二是2个县8个项目因未及时完成项目绩效目标编报及选址等原因导致项目未实施,101万元资金闲置未发挥作用。

(二)项目实施完成未投入使用,长时间闲置。一是州级和有关县实施的6个项目部分物资及设备未投入使用,闲置时间最长达31个月,涉及金额320万元。二是1个老年养护中心和2个敬老院改造工程项目建成后未投入使用。三是1个敬老养老建设项目推进不力,逾期4年未建成,部分已建成资产闲置。

(三)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主要是州级和有关县实施的敬老院等5个项目因建设内容不合理、选址不当等原因造成国有资金损失166.85万元及损失风险16.87万元,1个敬老院项目使用专项资金56万元用于办公楼装修。

(四)未按规定履行招投标程序及违规转包。主要是1个养老项目先施工后招标,且超出中标价18.78万元签订监理合同,1个项目未考虑实际需求采购按摩椅,投标单位串通投标,涉及金额44.5万元。

 (五)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审计发现养老领域建设项目以时间紧任务急等理由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主要是10个项目施工图未经审查即开工建设,38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6个完工项目未及时组织竣工验收,9个完工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7个项目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四、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情况

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对三穗县2021年以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一是县级林开公司和乡镇等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单位履职不到位,把关不严,多支付工程款、设备款322.53万元。二是辣椒产业项目向农户发放不合格肥料、随意更换种苗供应商导致资金损失40.89万元,同时无偿将80.44万元的辣椒苗提供给私企、大户,既未建立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也未明确收益分配机制。三是产业项目无收益,财政衔接资金以债权投入民营企业实施的产业项目未能偿还到期本金,其中15个项目应收未收投资分红152.21万元。

2.相关人员利用管理漏洞谋取利益。一是国企领导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其个人参股企业承接国企业务谋取利益,获利8.59万元。二是4名村干部违规在村集体合作社领取补贴,涉及金额11.52万元。三是46名村干部在村财乡管账户借款长期挂账未归还,涉及金额395.68万元。

3.乡村振兴项目后续管理跟不上。一是4个经营性项目1663.3万元资产未计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二是食用菌项目失败,项目形成的4.44万个菌棒架、烘干房、大棚、烘干机等资产闲置39个月以上。三是油茶项目验收后移交给村委会管理,抚育管护不到位,存在损失风险。

(二)殡葬管理改革审计情况

聚焦殡葬管理改革民生热点,重点对凯里、天柱、施秉、岑巩、黎平、榕江等6个县(市)2022—2024年殡葬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重要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发现的主要问题:

1.殡葬改革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主要是经营性公墓未按规定同步建设非营利性墓穴和节地生态安葬区,抽查2个公墓建设情况,发现均未同步建设非营利性墓穴,节地生态安葬区占比不足0.3%,殡葬改革的公益性还需进一步加强。此外,1家殡葬服务公司向未达预售条件的客户违规销售墓穴,涉及金额164.87万元。

2.部门履职不到位,殡葬用地问题突出。一是主管部门未认真履职尽责,3家民营企业无用地手续违规占地建设销售公墓,国有土地收益存在流失风险。二是1个政府投资公墓建设项目未落实用地审批手续,该项目建成后无法投入使用,群众在县城周边违法占用耕地、林地建造坟墓问题突出。三是1个农村殡仪服务站建设项目因前期选址和用地手续办理等问题,项目未能开工建设,100万元财政资金长期闲置。

3.价费管理缺位,违规收费侵害群众利益。一是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抽查发现4家殡葬服务公司存在未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或在未提供服务内容情况下无依据收费,加重群众负担151.64万元。二是墓穴墓碑捆绑销售,抬高治丧成本。抽查发现1家国有殡葬服务公司将民营企业提供的墓碑和公司经营的墓穴捆绑销售,无依据确定墓碑销售占比和分成,1个民营企业2014年以来捆绑销售墓穴墓碑1868座,均价高达2.49万元/座。三是1个民营企业自定墓穴销售价格,售价高达成本的2倍以上。

4.资金资产管理不严,征、管、用工作不到位。一是2家国有企业未及时收缴殡葬设施出租非税收入66.19万元(其中坐支51万元),1家民政主管部门无依据确定资产出租金额,存在国有资产收益损失风险。二是2家项目建设单位超合同进度支付监理费、工程造价咨询费34.72万元,多付工程款302.48万元。三是2家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殡葬服务单位通过虚报冒领、“少补多报”的方式套取殡葬惠民补助资金5.41万元。

(三)民生保障和改善审计情况

对三穗县乡村振兴资金和雷山县有关民生资金进行审计,重点关注了民生保障和改善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未及时兑现民生补贴资金412.3万元,抽查发现,未及时兑现576人计划生育服务资金78.35万元,28户农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0万元,高学历青年应征入伍家庭奖励金112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144.42万元,118名困难群众和重点救助对象殡葬补助7.53万元。二是教育领域资金使用管理不严,如:违规将义教阶段寄宿制学校早晚餐人工费用计入学生用餐成本,3所学校未及时清退课后服务费结余和寄宿生晚餐费用84.55万元。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持续关注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自然资源3类国有资源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重点对州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公司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会计信息不实。一是集团合并利润表未抵销集团内部公司相互交易,多列收入4322万元。二是集团合并资产负债表少抵销股权投资事项,多列资产和股东权益228.05万元。三是未按规定合并抵销债权债务,2022年、2023年集团公司与下属公司间债权债务没有对账调整一致,无依据合并抵销债权债务5.74亿元。

2.项目资金管理薄弱。主要表现为:无依据多支付材料款45.67万元和多计在建工程168.77万元,通过“走单”空转虚增收入27.09万元,挪用下属公司资金造成拟实施的项目没有资金投入,建设项目停摆,前期费用25.42万元存在损失风险,以及对出借资金管理跟踪不严,存在流失的风险。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重点关注了州商务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资产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是5975.98㎡房产以及2024年新购买的33.42万元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资产管理存在风险。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重点对雷山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1.耕地保护不到位,政策落实有差距。一是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未得到完全遏制,耕地“非粮化”面积649.21亩、耕地“非农化”面积510.51亩。二是未完成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存在1033.85亩的缺口。三是部分宗地非“净地”出让,导致土地闲置115.30亩。

2.土地领域执法不严,制止土地违法行为不力。一是1户企业违法占地续采砂石资源长达3年9个月。二是1户县属国有企业长期非法占地经营,涉及农用地16.73亩(含耕地2.67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39亩。三是违法占地形成的建筑物被没收后仍被原违法主体擅自使用。四是未拆除违法占用河道修建娱乐设施。

3.生态领域执法不严,存在生态环境污染隐患。一是县城污水处理厂违规超标排放污水4.23万吨。二是4座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系统不完善,雨污未分影响污水收集与处理,且存在污水直排入河的情况。三行政许可制度执行不严,1家医疗机构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而进行违规排放,另外部分企业及商户无证取水,两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擅自设置排污口排放污水。

4.资源环境税费收缴不力,违法惩戒效应不明显。主要是违法占地和违规排污罚款157.79万元、水土保持费57.99万元、生态修复费用16.11万元未及时收缴。

六、审计建议

结合审计发现的问题,建议:

(一)深化经济重点领域改革,推动经济健康运行。一是推进零基预算改革,规范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推动党政机关节俭办事、高效办事,习惯过紧日子。二是落实好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的全面绩效管理制度,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坚决遏制盲目上项目、铺摊子,预算资金未落实、举债或垫资建设政府项目行为。

(二)进一步强化三资管理,切实提高使用效益。一是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国有资产监管,增强财经纪律执行刚性,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二是要压实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单位的责任,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财政绩效理念。三是强化土地、矿产、森林、水源等资源资产管理,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依法合规使用。四是完善国有企业治理制度,有序推进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和改革转型,健全细化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和执行机制,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三)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增强资金保障能力。一是强化财政收入征缴,挖掘增收潜力,盘活资源资产,切实做到财政收入应收尽收。二是强化县级三保责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支持改善保障基本民生和重大项目建设。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全力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四是强化政府债务管理,落实化债主体责任,严禁违法违规举借债务和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四)完善落实整改机制,提升审计整改成效。一是持续推进和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进一步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形成边审边改、持续整改、定期回头看的整改闭环。二是持续加强审计督促整改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推动形成整改合力,严肃查处虚假整改、敷衍整改。三是持续坚持揭示问题和促进规范管理、深化改革一体推进,探索建立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与考核、评价相挂钩机制,提升审计监督成效。

本报告反映的是2024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对相关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有关县、单位和部门正在积极开展整改。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持续做好跟踪督促,进一步推动相关问题整改到位,并按要求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州审计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接受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法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责,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黔东南现代化事业作出新的贡献,展现黔东南审计新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