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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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2022年12月22日在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州审计局局长 李昌钦
州人大常委会: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2年8月24日,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进一步做好审计监督和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提出了审议意见,各级各单位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审计整改责任,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审计整改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指出了2021年以来,州审计局实施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各级各单位存在的296个问题,其中立行立改问题178个,分阶段整改问题65个,持续整改问题53个,共涉及35个单位和部门。针对《审计工作报告》问题,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进,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各相关单位认真履行整改责任,扎实推进审计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高位推进,压实责任促整改。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高位推进整改落实。罗强书记主持召开州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专题听取了审计整改推进情况汇报,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州委常委胡志峰常务副州长、谭海秘书长、崔鹏副州长等先后召开专题会议,调度审计整改情况,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进一步压实相关单位审计整改责任。
(二)组建专班,合力推进督整改。抽调州财政局、州发改委等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督查督办、审计等部门人员组建了省级、州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制定整改方案,对审计查出问题,认真研究、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定期调度、适时跟进督促指导,合力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三)狠抓落实,分类施策抓整改。各被审单位对照审计问题清单,按照“五定工作法”,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主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时限,制订一问题一整改方案,分类施策,狠抓落实,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同时,将问题整改与促进规范同推进,健全长效制度、促进规范管理,提升审计整改成效。
审计整改工作还得到了州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将其纳入执法检查监督内容,分别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带队深入16个县(市)开展督促检查,有力有效推进了审计整改落实。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审计工作报告》指出要求立行立改的17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要求分阶段整改的6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4个,完成整改问题金额9.11亿元,制定完善相关制度29项。要求持续整改的53个问题,有关县(市)和单位已制定了一问题一整改方案,正在积极推进整改。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代编预算的预算资金未及时下达、决算与预算差异大、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预算资金直接拨入实有资金账户且至年底仍未支出等预决算编制不够科学规范的问题,州财政局采取收回统筹、及时分配下达等方式整改了9,971.60万元,采取督促相关单位加快支付进度、缴回财政等方式整改了1,146.74万元。
2.对上级专款未按规定时间下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下达不及时影响资金绩效目标实现,有关单位项目实施进度缓慢、资金支付率低等预算执行管理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州财政局通过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加快制定资金分配方案,依据方案下达资金等方式整改了1,243.81万元,通过督促有关单位加快项目进度,加快资金支付等方式整改了3,041.27万元。
3.对部分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未编制绩效目标、未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绩效目标进行批复、部分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科学合理等绩效目标编制不够规范的问题,州财政局通过强化业务指导和审核、开展业务培训,督促预算单位规范编制绩效目标等方式,不断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
4.对绩效评价未能实现全覆盖、个别绩效自评结果不客观等绩效管控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州财政局举办了3期绩效管理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预算单位绩效管理能力。
5.对2020年政府财务报告编报不够完整准确的问题,州财政局在编报2021年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时,已将2020年漏报的7个财务账套及国有企业纳入了2021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报范围。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未结合上年结余和实际需求编制年初预算形成年末结余、未以会计数据为基础编制决算造成决算编报不准确以及往来款项、专项结余资金长期未清理、相关单位改制后未及时将结余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等部门预算编制方面的问题,有关单位通过上缴结余资金、清理往来账款、核销坏账等方式进行了整改,并加强了财务人员的培训。
2.对未按批复预算科目列支资金等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有关单位已强化学习,加强预算资金管理。
3.对未按规定管理公务用车的问题,有关单位已按规定将公务用车及相关信息纳入监管平台管理,并完善了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有关县(市)和单位通过加快资金支付、归还原渠道资金、收回结余资金等方式整改金额4.93亿元,制定和完善制度14项。
1.在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方面:对就业补助资金支付不及时、落实就业政策不精准、违规使用就业专项资金、就业补助专户资金闲置、就业基础信息建设工作不扎实等问题,有关县采取加快资金支出、结余上缴财政等方式整改了332.51万元,制定了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资金支出管理,补充和更新了高校毕业生系统信息及实名制服务管理台账。
2.在乡村振兴方面:对未按规定向困难学生发放教育资助问题,有关县已向困难学生兑付教育资助37.10万元;对控辍保学机制不完善问题,有关县建立了控辍保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大控辍保学工作组织领导,并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排查上报机制;对学籍信息不完整、不准确问题,有关县完善了脱贫户适龄儿童就读台账;对脱贫群众应得未得参保补助问题,有关县兑付了脱贫群众参保补助49.96万元;对新增返贫监测人员未参保问题,有关县已将新增返贫监测人员纳入医保范围;对部分项目与脱贫群众利益联结机制未落实问题,有关乡镇已签订还款协议或延期分红协议,并兑现分红694.46万元;对项目效益差、项目建成后闲置或损毁问题,有关县制定了项目盘活方案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盘活项目11个;对部分债权性入股项目到期后无法兑付本金或收益问题,有关县已收回本金和项目租金68.88万元;对拖欠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问题,相关县已兑现公益性岗位补贴130.81万元;对公益性岗位开发中存在“一人多岗”的问题,有关县已解聘“一人多岗”人员;对公益性岗位人员未能有序过渡退出的问题,有关县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完善信息台账等方式完成了807名公益性岗位退出人员的跟踪就业服务工作,采取续聘公益性岗位、推荐就业和民政兜底等措施帮助被解聘未就业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实现再就业;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因项目未实施或进度缓慢造成资金闲置问题,有关县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支付了工程款2,636万元;对入股资金或项目未进行监管,导致合作商虚假出资、抽逃资金、无依据支付资金或造成资金损失等问题,相关单位通过对涉及企业、合作社开展资产评估、财务审计、资产清算、收归国有等方式进行了整改,对1人进行了诫勉,1人进行了立案调查。
3.在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对因前期工作未完善等导致项目建设推进缓慢或停工,资金闲置的问题,有关单位加快项目建设,及时支付了工程款1.61亿元;对未按规定取得用地许可等相关手续即开工建设问题,有关部门已加强沟通协调力度,推进了手续办理;对未严格履行债券监管协议问题,监管银行已通过签署资金监管服务承诺,进一步完善专项债资金监管流程,有关主管部门还约谈3名责任人。
4.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对虚报完成农村厕所、公厕改造问题,有关县采取调整台账、调整实施农户等方式完成整改;对厕改整村推进项目进度缓慢,造成资金闲置问题,有关县已通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方式整改10万元;对验收推进迟缓导致农户未及时获得厕改资金、公厕未如期交付使用问题,有关县加快推进验收工作,促进建成公厕投入使用,兑付了厕改资金83.50万元;对未建立健全厕改后期运行维护机制问题,有关县主管部门已制定农村厕所后期维护长效机制,并完成了4座不能正常使用厕所的维修工作;对6个垃圾转运站管护不到位,无法正常运行的问题,有关县已强化管理,恢复了垃圾转运站正常运行;对未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部分村寨垃圾乱堆乱放或倾倒入河的问题,有关县通过全面排查,制定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环境治理工作;对居民生活区因污水处理站设备故障停止运行或管网铺设不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农户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问题,有关县已完成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同时启动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建设;对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造成已投入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的问题,有关县加快了项目建设,涉及项目已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
5.在东西部协作方面:关于项目应开工未开工、应完工未完工问题,有关县和单位督促项目加快实施进度,促进了21个项目开工或完工。
(四)重点专项资金和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在住房公积金方面:对个别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规向公积金贷款偿还期限超过法定退休年龄5年的人员发放公积金贷款、违规向购买第三套住房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违规向未结清贷款人员再次发放贷款问题,有关单位进一步完善业务系统功能,采取贷款缩期、提前结清等方式进行了整改,并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公积金贷款发放的精准性。
2.在州医院财务收支方面:对未经审批核销坏账问题,州医院已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对违规采取分成方式与私营企业合作设立肿瘤放射中心和基因检测实验室问题,州医院已终止或停止了相关合作项目。
3.在州精神病医院建设方面:对州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不准确、不真实及违规对外出借项目专款等问题,有关单位已收回借款17.76万元,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工程价款进行复核。
(五)国有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在企业国有资产方面:对账务核算不规范,集团公司内部经济业务合并抵销不完整、合并报表编报不规范等问题,有关企业已按规定调整了相关账务及合并报表;对企业收支不实的问题,相关企业已采取调整账务方式整改了5,637.75万元,进一步规范了财务核算;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未及时入账问题,相关企业已通过调整会计账目,整改调增资产3,591.94万元。
2.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对部分房屋资产未办理产权证,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问题,有关单位已聘请测绘公司进行房屋面积测绘,下步将加快协调对接工作,完善资产权属,规范资产管理;对购置资产闲置问题,有关单位已采取调剂、捐赠等方式盘活已购置资产;对未经批准违规出租门面、房屋等资产问题,有关单位已补充履行了资产出租报批手续。
3.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对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基础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相关县进一步强化部门之间统筹协调,对涉及项目进行摸底核实,已督促有关单位完成4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27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28个用地预审及规划审批,6家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已获得排污许可,1项重大规划、2个重大项目已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接相关部门开展水资源论证;对未按要求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森林防火等方面规划或意见问题,有关县已按规定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将森林防火规划纳入本级“十四五”规划;对将坡度25度以上林地划为基本农田问题,有关县已重新进行梳理,下步将组织编制补划整改方案,逐一整改补划到位;对违规批复容积率超限额30%的土地出让问题,有关县主管部门已下达通知,进一步明确规划条件和土地出让报批程序;对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内实施土地整治项目问题,有关县已制定整改方案,拟将土地整治项目中重叠的新增耕地纳入生态退耕,逐步有序退出;对部分矿山无证开采,未按要求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问题,有关县已暂停受理相关矿山延续登记申请,制定到期砂石土矿山延续登记实施方案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恢复治理,已完成1个矿山恢复治理工作;对有关企业以“零地价”方式无偿使用土地的问题,有关县已印发工业用地供应制度,拟采取完善征地补偿及规划手续,实行挂牌出让方式整改;对土地批而未供问题,有关县已按程序供地28.96亩;对造林项目、油茶种植、开采矿山等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林地和耕地问题,相关县已补划基本农田1774.43亩,补办林地手续18.81亩,收缴罚款29.41万元,并采取督办手续、执法查处等方式继续推进整改;对以未批先征、未批先建或未批先占等方式使用土地的问题,相关县通过补办手续、退还土地等方式整改了3819.57亩,同时,按规定收缴了罚款、约谈有关责任人;对未足额提取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未及时征收土地出让金、水土保持费等问题,有关县已提取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135.79万元,收缴土地出让金、水土保持费等741.56万元,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催收力度;对未及时上缴污水和垃圾处理费的问题,有关县已上缴相关费用100.38万元,并制定了清缴方案,继续加大清缴力度。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从整改情况看,今年《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率高于往年,但也还有一些相对复杂、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尚未完成整改,仍需持续推进,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一些问题涉及金额较大,相关县(市)财力薄弱,筹集资金困难,需要长期持续推进整改。如一些被出借的项目资金、应征未征的资源规费,由于部分单位资金困难,归还及征缴工作需逐步推进。
二是一些问题因历史原因形成,时间久远,成因复杂,涉及面较宽,整改需要结合实际分类处理。如个别单位账实不符、往来款清理及闲置资产的处置,由于形成时间长,人员变更及相关资料缺失,且清理处置环节多,难以立即整改到位。
三是有些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问题缺乏协调机制,需多方加强配合共同推进解决。如批而未供、未批先征土地等,需要逐步整改;项目概算调整、建设手续不完善等,需多部门协同联动解决。
四是个别县和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仍然不够重视,阶段性整改目标设置不够科学,整改措施不够有力,整改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如:个别问题整改成果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意见后公布实施,上级主管部门于2022年4月完成成果验收并出具了意见,但相关县至今仍未批准公布实施。
四、下步整改措施
一是持续压紧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严格按照《2021年度省级、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各县(市)、各相关部门审计整改主体责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整改工作调度,推动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二是加大督促指导检查力度。州整改工作专班将对整改进度缓慢的事项进行专项督导,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各县(市)进一步细化阶段性整改问题,明确各整改阶段整改责任,确保相关问题序时完成阶段整改目标。同时,对整改工作不力、进度推进缓慢的单位和责任人及时进行通报和按程序进行追责问责。
三是健全制度机制、促进标本兼治。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督促各相关单位深入研究,分析原因,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规范管理,防止问题反弹,做到标本兼治。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23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